滨州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长效机制
滨州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所有者,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滨州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长效机制 2016-07-06 10:28 来源: 条评语
摘要: 7月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长效机制的通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预防学生溺水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推荐关键字 滨州 学生 溺水 事故 长效 机制鲁北晚报·滨州传媒网讯 每逢夏季来临,学生溺亡事故易发频发。7月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长效机制的通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预防学生溺水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明确10县区政府及11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据介绍,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学生溺亡绝大多数发生在假期或放学后,溺亡地点多为无人看管或没有警示标志的池塘、水湾、河流、湖泊等水域,究其原因,主要是家长监护责任不到位、水域所有者或监管部门的管理缺失。
《通知》按照要求,落实水域所有者和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筑牢全市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社区)委会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等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督促学校与村(居)委会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等脱离学校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督促村(居、社区)委会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成立村级救护队。
宣传部门:
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
教育部门:
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人主体责任,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水利部门:
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工程的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要日常加强巡查。督促在建水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坑、水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住建部门:
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所管理园林水塘位置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城管执法部门:
加强所辖园林水塘的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国土部门:
督促有关乡镇加强对坑塘水面管理,应回填的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旅游部门:
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在涉水景区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
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安监部门:
加强对各单位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公安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
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共游泳馆的卫生监督。
体育部门:
加强对经营性游泳馆的监督检查。
因工作不落实发生溺水死亡事件将严肃追究责任
我市已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不完善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防溺水工作负有领导和监督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安全措施。对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鲁北晚报全媒体记者 崔 畅 通讯员 朱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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