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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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出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6-12-07 09:29 来源: 条评语
摘要: 鲁北晚报-滨州传媒网讯 12月6日,全市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出台了《2016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推荐关键字 滨州 火灾 防控鲁北晚报-滨州传媒网讯 12月6日,全市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出台了《2016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指出,我市将集中力量开展全市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设工程集中查处专项行动,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分批、分类约谈违法消防建设工程负责人,限时办理消防手续。对未依法取得消防手续或者未进行消防备案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提请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不得给予相关许可,已经给予许可的依法予以撤销。对拒不履行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决定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在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各县(区)要面向所有社会单位、居民小区深入开展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专项治理。在电气线路治理中,组织集中改造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火灾高危单位必须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广泛动员单位、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及业主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冬春季节火灾高发、“小火亡人”问题。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标,解决“大单位起大火”的问题。
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作用,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小单位、小场所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紧盯“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解决“小场所亡人”的问题。结合正在进行的“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冬防期间新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鲁北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志强 通讯员 王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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